近年来,寻甸法院受理的涉企业合同类案件量有较大增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这一要求,寻甸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对于大量涉企业案件,积极促进争议双方达成和解,以法治观念的落实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网贷类
原告湖州某企业通过债权让与方式获得了对被告陈某的债权,但多次向被告催收无果。
受理案件后,团队工作人员按照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加微信、发短信、打电话、网上送达、邮寄等方式通知被告到本院调解,均无法联系上被告,案件标的不大,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团队工作人员决定到被告户籍地再次寻找,辛苦多番辗转,终于获得了陈某的新号码,但多次换手机拨打均无人接听,送达再次陷入僵局,工作人员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向被告陈某发送了短信,并意外地接到了陈某的电话,陈某谈及网贷公司,情绪十分激动,表示自己已经无力偿还,工作人员一方面耐心倾听并安抚被告的情绪,一方面联系原告方代理人说明情况,并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而另一案件中的被告浦某,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并动员家属向其做工作,但浦某一直不予配合调解,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团队工作人员及时依法向双方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由于原告湖州某企业远在浙江,承办法官采用了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了审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并降低了诉讼成本。原告湖州某企业为表达感谢之情,向团队工作人员寄来了一面锦旗。
金融借款合同类
被告某企业系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到本地开展农业项目,因资金筹措困难,向原告某银行贷款近200万元,并以企业负责人个人名下不动产提供担保,但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被告一直未能偿还欠款,被告表示自己目前正在等待拆迁补偿款到位,并出具了相关证明,希望银行能够在宽限还款时间,而原告则表示已经多次放宽还款期限。
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进入执行阶段,有可能对企业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工作人员先后组织双方三次进行调解,并耐心劝说原告方,最终被告及时偿还了欠款30余万元,剩余欠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延长了还款时间,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真诚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并称赞道:“这才是人民的法院!”
每一个案件的圆满处理,都是干警们用初心使命浇灌的成果。
近年来,寻甸法院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的干警们力求以最小成本、最短时间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有力促进援企稳岗,实现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