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锁线川、金燕:
复议申请人云南沐荣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沐荣欣成管理人)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华法院”)(2023)云0102执异515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复338号执行裁定书: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2执异515号执行裁定;二、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对云南沐荣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