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8683号
张红军: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8683号上诉人杨定瑞与被上诉人杨雅翕、张红军、张馨匀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86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杨定瑞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上诉人杨定瑞负担。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