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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民终20631号
(2023)云01民终20631号民事判决公告
(2023)云01民终20631号
作者:清破庭  发布时间:2023-11-27 14:25:1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1民终20631号

 

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福建安和居建材有限公司、泉州华锡石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营叶海商贸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恒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20631号民事判决书: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0112民初12038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东营叶海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10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12元,均由东营叶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书为终审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保红(承办人)、李怡庭(书记员)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责任编辑: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