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初942、943号
丁邦俊、徐显林、胡俊、王红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初942、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对被告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