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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民终21050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14:08:1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1050

 

丁福宗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翟青龙、被上诉人蒋大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1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30元,由上诉人翟青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二十一月二十八


 
责任编辑: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