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明松:
本院在执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阳光地产有限公司、云南华夏耀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明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852号执行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