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执源治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以“调立审执一体化”为路径,利用人民法庭调解案件多、便于沟通协调的优势,对案件一管到底,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官,我愿意马上付款,请帮我联系一下原告,请法庭做个见证……”日前,福海法庭收到被执行人西山区某公司的电话。
在杨某与西山区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杨某在做工过程中因事故受伤产生各项经济损失20万余元。因双方协商不成,杨某向西山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福海法庭及时受理了该案,并通过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委派常驻福海法庭的调解组织昆明市某调解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在该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余元,并约定了两个月履行期限。
该案调解成功后由福海法庭法官进行司法确认。结案后,法官与调解员仍对案件情况进行持续跟进,了解履行情况,及时向被告发出《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被告在收到《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后,主动联系法庭要求履行。
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被告一次性将20万余元支付至原告提供的账户中,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福海法庭向西山区某公司发放了《诚信自动履行证明书》。
为了强化执源治理“源头管控”,福海法庭积极推进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坚持“谁办理,谁通知履行”原则,向生效案件当事人送达《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进一步告知其应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醒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将要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司法风险,有效减少执行送达环节,打通审执有效衔接壁垒。同时,对诚信守约的当事人给予正向鼓励,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力促当事人主动履行。
下一步,福海法庭将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抓好人民法庭“调立审执”工作运行,探索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协同推进、双源共治,努力打造解纷新阵地,给出矛盾纠纷“最优解”,全力打造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的“调立审执一体化全链条”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