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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法院周末执行不停歇,扣押车辆把案结
  发布时间:2023-11-23 11:05:4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是李某某,现在我看见鲁某某的车子停在东启路路边停车位,麻烦你们快来处理,不然等下车子开走就找不到了……”正值周末中午,东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的举报,迅速出击赶往现场,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鲁某某的车辆。

原来,该案系一起欠付工程款的案件,法院判决后,两名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申请人便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东川区法院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传票。经查询,鲁某某名下有车辆一台,该车辆档案已由本院依法查封,但因车辆是流动的,无法确认具体位置进行扣押。

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局局长李航迅速组织执行干警驱车赶往现场,鲁某某态度骄横跋扈,并扬言:“我现在也没钱,既然你们找着车子了,那就开走,想咋整就咋整。”说着就要转身离开,见执行干警欲采取强制措施,鲁某某立马转变态度,表示愿意配合并希望和申请人协商处理。为保障后续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执行干警将鲁某某的车辆扣押到法院,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鲁某某表示两天后和同案的张某一起来处理,申请人同意了。两天后,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15000元,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东川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假日执行”“集中执行”等行动,坚决用执行“利剑”守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来源:嵩明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