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新平锦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何东海、陈锐:
本院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新平锦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安宁金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金成酒店有限公司、李志宏、何东海、蒋勇、陈锐、云南金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向我院提交的复议申请书: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执异1780号执行异议裁定书。支持复议申请人的执行异议请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