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两起相邻纠纷案件,积怨多年的邻居终于握手言和。
在这两起相邻纠纷案件中,二被告的房屋与原告承包地相邻,二被告的院墙滴水流到了原告的生产承包地里,增加了本不需要的水量,给原告的农作物带来了严重损害,造成了经济损失。后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孔丽华积极组织现场勘验并充分了解案情,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直接判决不但无法定分止争,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难以达到案结事了、邻里和谐的效果,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初始,双方均态度强硬,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倾听他们宣泄心中的不满,一边循序渐进地引导他们冷静下来,并结合案情,阐述了双方发生纠纷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规劝他们换位思考。经过法官数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由被告向原告赔偿680元。
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居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在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有些摩擦,相互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偏见,多一些包容,少一些执拗,才能实现邻里和睦、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