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6138号
旃立荣、昆明宏悦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吴宇涛及原审第三人旃立荣、昆明宏悦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1544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