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931号
云南裕锦屋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波,李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舜禹智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起诉被告姚雪、李大芝、云南裕锦屋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际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正辉、杨波、李燕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原告云南舜禹智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请求:一、请求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615号《执行裁定书》;二、请求依法准许继续执行位于宝善街155-162号裕锦立体停车库(现南屏时代大厦)7层车位-49号;三、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决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