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行终581号
云南金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全子文与被上诉人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云南金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一案,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行终58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