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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20910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杨佳媛  发布时间:2023-11-10 17:09:2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0910

 

云南优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高树芬被上诉人昆明航汇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云南优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09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高树芬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杨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