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2023)云01民终19353号案件判决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23-11-10 15:47:04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19353

杨杰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徐桂芬、刘荣晶、刘祉银、刘荣春、刘荣德,原审被告杨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9353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678.5元,由上诉人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〇二十一


 
责任编辑:卢夕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