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昆明德祥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千禧龙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寻甸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成远。谢剑辉、朱仕杰:
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与昆明德祥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千禧龙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寻甸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成远、谢剑辉、朱仕杰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中[执行依据:(2014)昆民四初65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15)昆民执字第329号、(2018)云01执恢873号],异议人京东五星电器(云南)集团有限公司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759号执行裁定书:准许异议人京东五星电器(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