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罗新: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华与被执行人罗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许思明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复27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许思明的复议申请,维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2执异422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