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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18657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15:09:2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18657号

王晓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叶世驰、王帆、李秋雯、杨云俊、谷连军及原审第三人汤人贵、尹湘汤及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13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民四庭
责任编辑:罗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