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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执异1817号公告
作者:吴娴  发布时间:2023-11-06 15:45:2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余艳、金琳、杜亚卿、袁少怀、杨菊、李霞: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梅与被执行人余艳、金琳、杜亚卿、袁少怀、杨菊、李霞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5)云高民一终字第435号;执行案号:(2019)云01执2139号、(2021)云01执恢236号】,异议人王梅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2023)云01执181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王梅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申请复议材料,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一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吴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