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出面调解,我们才得以和解。”寻甸县鸡街镇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对寻甸县人民法院柯渡法庭法官感谢道。
深圳某建设工程公司与鸡街镇某建设工程公司就“文化产业园”投资建设项目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由鸡街镇某建设工程公司出资,深圳某建设工程公司提供场地,共同设立混泥土自拌站为文化产业园项目提供商砼产品和服务。后鸡街某建设工程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120万元出资后,由于深圳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场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产生争议。
柯渡法庭立案后,本着“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的工作思路,由法官助理进行电话调解,了解各方诉求后,通知双方到庭,由承办法官再进行调解,经过三轮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面对涉企类案件,柯渡法庭采用“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递进调解模式,让多元调解“前端”和“速裁速决”终端无缝衔接,灵活运用多元调解、分层调解、分期履行等方式,增强企业“再生造血”功能。
为营造辖区内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柯渡法庭将涉企纠纷化解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驻地优势,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缩短涉企案件办理周期,极大地为企业提供了诉讼便利。同时,积极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企业进行结对帮扶活动,真正将企业所需作为工作导向,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柯渡法庭将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本职工作,主动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为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