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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现场法治宣传,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23-11-02 14:53:16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想和原告协商解决,申请不开庭了……”

还未开庭法官也没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对案件具有抵触情绪的被告为何主动提出和解?这是怎么回事?

10月底一个普通工作日的早晨,官渡法院赵梦法官按照工作计划来到法庭,依次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民事案件。“休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第一起案件顺利审结,可第二起案件的被告却不仅未按法官要求坐上当事人席,反而走到原告面前,诚恳地对法官说:“我想和原告协商解决。”

原来,因与原告对双方之间的纠纷调解意见分歧较大,导致被告在案件送达、通知开庭等庭前诉讼流程中一直对案件审判持有明显抵触情绪,但在开庭当日全程旁听完法官对第一个案件的庭审后,他感受到巨大触动,认为自己与原告的纠纷事实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实不必再花费时间、精力与原告继续纠缠,只是希望原告能够在费用上予以让步。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表示可以当庭支付所欠款项,在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后,被告当庭用手机转账支付了所有款项。

一场实实在在的庭审却意外成为了鲜活的法治宣传促成了案结事了人和这也是每一个法官追求的终极目标

下一步,官渡法院将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线,抓好“争先进当排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的落实,拼搏务实,在案结事了人和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来源:官渡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