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7344号
欧沙、孔维坚: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7344号上诉人杨蕊与被上诉人欧沙、孔维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7344号民事传票,并定于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9: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