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20108号
成妍: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20108号上诉人沈泽捷与被上诉人朱平以及原审被告成妍、沈思寿、陈俊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01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沈泽捷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