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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17302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6:49:0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7302

 

夏文国: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7302号上诉人谢汝涛与被上诉人夏文国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7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2民初4985号民事判决;二、由被上诉人夏文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谢汝涛58333元,并支付以58333元为本金,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三、驳回谢汝涛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382元,由夏文国负担1244元,由谢汝涛负担1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91元,由夏文国负担622元,由谢汝涛负担69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