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汤丹人民法庭位于海拔2300米的高寒矿区,法庭工作辐射东川区汤丹、红土地两镇,镇政府所在地相距45公里,辖区内群山连绵,海拔高差近2000米,村落、矿区企业散落其间。
近年来,汤丹法庭多触角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多元解纷,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法庭收案连续三年下降10%以上,相邻纠纷更是连续两年零立案。汤丹人民法庭创新“法治同心圆”工作模式,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广度和温度,依托人民法庭,形成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大闭环。
发挥“在地”优势的法治同心圆工作模式
汤丹人民法庭与镇党委签订深化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框架协议,以制度为指导,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调解组织的协作,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形成“有事共协商、信息共交流、成果共享受”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同时,将法庭诉讼服务融入乡镇党委综治服务“六中心”,通过司法建议、研究报告等形式,及时提供给乡镇党委作为决策参考,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大闭环。
“三治”融合,激发村社矛盾自化内生动力
汤丹人民法庭发挥法司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巡回审理、庭审公开、以案说法等方式,将案件审理变成普法公开课,以个案的方式向偏远乡村渗透法治思维,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学习“纠纷从哪里来,调解回哪里去”的“枫桥经验”,在法庭内成立“丹心耀铜山”特色人民调解室,优化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以“和解优先、诉讼兜底”的次序选择纠纷化解方式。
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拓宽村民自治渠道和空间,汤丹人民法庭在辖区村委会设立法官联络站,制定与基层组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通过法官联络站集合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既说法,也谈情,将矛盾化解在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