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案件承办人甄别,该案涉及因商品房销售而产生“暖场费”的热点话题。所谓“暖场”,即开发商在休息休假日利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其售楼部扮演购房者,营造销售市场火爆的假象,意图提升潜在购房者的购房欲望,从而形成更高的交易量。“暖场费”,即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支付当天“暖场”的报酬。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西山法院以“判后告知+司法建议+回访评价”的方式,力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诉服水平。
以“判后告知”增强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
自西山法院2023年9月起全面推行“判后告知”制度以来,全院法官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案件承办人将“判后答疑”和“判后告知”相结合,在审理前、中、后全流程中,均就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等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就双方在诉讼中所存在的疑问以及判后所存在的顾虑进行答疑解惑,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通过承办人把事实摆清楚、把法律讲明白,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充分说理,避免了类似纠纷及延伸纠纷的发生,引导当事人从案件中学习法律、汲取教训,充分体现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作用,让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以“司法建议”增强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
西山法院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本案中案涉企业存在的“虚假暖场”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案件承办人当庭对案涉公司进行了教育,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查找原因,就“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企业内部解纷机制建设”及“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等内容向案涉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函》,引导其合规经营、诚信经营,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办理一起,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以“回访评价”增强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西山法院不断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的“回访评价”工作机制。在该案件审理完毕后,由分管院领导对该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开展判后回访评价工作,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进行解释说明,就法院工作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在回访评价过程中,进一步对判决结果及法律关系进行释明引导,并就原、被告双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指导,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涉公司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原、被告双方在回访评价中明确表示服判息诉,并对西山法院开展的系列工作表示认可。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立足职能实质化解纠纷,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