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
当事人突发疾病
抽搐又晕倒
干警紧急施救
还好还好……
案情简况
邵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王某系陈某父亲。2022年8月,邵某与陈某将王某的挖机租赁费占为己有,用于交付商品房首付款,而后王某将两人告上法庭。嵩明法院判决由邵某与陈某共同返还王某租赁费130600元。之后两人还是没有返还该笔款项,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传唤当事人到庭进行协商。10月16日,被执行人邵某来到了嵩明法院,她称自己离异净身出户,目前带着两个还在上学的女儿生活,每月要承担各种学杂费和生活费,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干警电话联系申请人王某,其称邵某有能力偿还,要求邵某一次性偿还。
协商期间,邵某积聚已久的情绪如火山爆发般汹涌而出,突然激动不已、双手抽搐、呼吸急促,晕倒在执行接待室里。执行干警立即呼喊轻拍邵某,并拨打了120。“深呼吸,不要激动,救护车已经在路上了……”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干警唤醒了她,并询问其病史和病因,按其指示将包里常吃的药拿出来服用。同时,干警一直在安抚邵某情绪,引导其放松身心,做深呼吸。不一会,邵某情况逐渐好转,医生也赶到了现场。
经医生诊治,邵某身体并无大碍,大家这才放下心来。待邵某休息片刻、情绪稳定后,执行法官再次悉心劝解邵某,从情、理角度出发,耐心释明法条,同时引导邵某、陈某、王某都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试图唤起他们曾经的亲情。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调解,三人都愿意各让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邵某和陈某各自承担一半,分期履行直至结清。
执行工作是法与情的对视,不仅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此次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展现出了法院干警们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更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本色。法官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