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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念“紧箍咒”,常敲“警示钟”!执行局开展专题廉政教育
  发布时间:2023-10-18 10:51: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深化执行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执行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10月16日,嵩明法院执行局召开“以案为鉴 杜绝不正之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院《关于滥用执行权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深刻剖析了腐败产生的原因所在:一是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二是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逐渐占领了思想制高点;三是廉洁意识淡化,思想防线坍塌;四是担当意识不强,在一些任务重、阻力大、困难多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畏难不前,优柔寡断。

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执行干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绷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纪律弦”,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

会议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

一要抗牢政治责任,忠诚履职。要牢记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一切行为必须服从大局。

二要坚持司法为民,夯实司法作风。要时刻牢记执行工作是为民服务,干警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加大执行力度,避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及时发放案款,尽力尽早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要以案为鉴,严守廉洁底线。工作时要有如履薄冰的思想,禁止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严禁接受请客送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共同维护好法院执行队伍的良好形象,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

 
来源:嵩明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