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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积极探索“判后告知”制度,发出1600余份《判后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16:33:42 打印 字号: | |

“法官,这次你们把理讲明白了,我服!我会主动付租金的。”

今年9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同时向原、被告各送达了一份《判后告知书》。《判后告知书》在促进被告主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在审判实践中,部分当事人收到法院裁判文书后,对其中专业的“法言法语”不甚了解。法官在作出判决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判后告知书》,并将其附于裁判文书后,对判决所依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文书生效时间、义务履行时间及方式、诉讼权利救济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信服。

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判后告知”制度的工作要求,西山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院法官对“判后告知”制度进行讨论,部署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9月起全面推行“判后告知”制度。

自福海法庭发出第一份《判后告知书》以来,西山法院共发出1600余份《判后告知书》,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提高了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切实打通审判程序的最后一环。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判后告知”制度,不断强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意识,加强法官全流程调解及判后释法说理工作,防止“一案结多案生”,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件“小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