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戴艳梅、阚有志、莫绍仙、王健:
复议申请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不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山法院)作出的 (2023)云0112执异19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因案情复杂本案依法报请批准扣除了审限,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复194号执行裁定书:一、撤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3)云0112执异193号执行裁定。二、本案发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