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速递
2021年1月,小王顺利入职A公司,并与A公司订立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小王一直勤恳工作。
因为工作忙碌,每次小王向公司申请休年休假时,公司总是回复近期工作忙碌,让他过段时间再休。
直到小王离职,也未能如愿享受到公司年休假。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小王离职后,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主张公司向其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600元。之后,仲裁院支持了小王的请求,可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起诉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案件办理
庭审中,小王称,自己工作期间一直努力工作,兢兢业业,没有享受应有的年休假,现在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是自己应当的权益。
公司却认为,小王在职期间,已全额支付了小王的所有工资,且既然年休假当年未休,便算自动过期,没有事后主张补偿的道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法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原、被告自2021年1月起建立劳动关系,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被告休年假,但本案中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其安排被告休假或支付了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故判决:A公司支付小王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4600元。
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年休假当年不休会自动作废吗?
未休年休假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别急,这个假期与大家讲讲
年休假的那些事儿
1.年休假有几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今年没休假,明年还能休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一般情况下在当年休年休假,特殊情况未在当年休假,可以在次年一并休假。
3.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