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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判、示范庭审、警示教育轮番“上阵”
  发布时间:2023-09-14 10:22:06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犯罪,提高公职人员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大众自觉不酒驾、不醉驾,9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联合云南省第一监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警示教育活动,以现场观摩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为整治酒驾顽疾打好“治疗针”和“预防针”。

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此次公开庭审适用速裁程序对10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庭审中,审判员在认真调查各被告人酒精含量、有无驾驶证、是否造成事故、是否酒驾的前科及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简化庭审程序,法庭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当庭集中宣判,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息诉,做到了“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只提效率、不减质量”。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人员“零距离”“面对面”观看聆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过程,直观了解被告人饮酒、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的过程及思想根源,感受法律的威严和酒驾醉驾带来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法庭现场“摇身一变”为警示教育展厅。大屏幕上,正在播放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宣传片。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案例、一张张懊悔痛苦的表情,让旁听人员深刻直观地认识到酒驾、醉驾犯罪成本和严重危害。

法官以典型案例作为切入点,总结归纳并分析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犯罪动因及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等方面认知的偏差。同时,深入浅出地讲解酒驾、醉驾立案标准及量刑幅度,剖析被告人涉罪心理,告诫在场的所有人员要摒弃侥幸心理,贪杯和侥幸从来不是借口,法律的红线绝不能逾越,要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严守法纪。

“听十遍劝不如看一次庭审震撼,这种真实案例使人警醒,也使我们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我也会监督并劝导家人遵守交通法规、远离酒后驾驶。”旁听人员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发挥生动鲜活法治教材的指导价值和警示意义,促进普法宣传与基层治理相融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让普法宣传掷地有声,切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见行见效。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