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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找到了!申请执行人却不配合执行?!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4:43 打印 字号: | |

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借钱不还、拒不腾退等

拒不配合执行的情况屡见不鲜

但申请人不配合执行

……

真少见

明明强制执行是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为什么申请人会不配合执行呢?


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被抵押

抵押权人竟是申请人?

2021年,因资金周转,杨卫、顾圆(均是化名)向李文(化名)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杨卫、顾圆并没有按时偿还借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文遂起诉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要求杨卫、顾圆二人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120万余元。

经调解,李文与杨卫、顾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分三次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可杨卫、顾圆在还了40万元后,又再次找借口拖延,迟迟未能还钱。于是,李文向盘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核查后,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一辆价值百万的宾利汽车曾做过抵押登记,登记显示抵押权人居然是申请人李文!

原来,杨卫、顾圆两人在2021年向李文借款时曾经签署了《抵押协议》,约定:如果到期不能按时还钱,便将名下的宾利轿车作为抵押物交由李文处理。

要求申请人把车辆交由法院扣押

但申请人不配合!

为了解清楚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承办人及时联系李文后得知,车辆现在确实是李文在使用。

既然车辆是申请人在使用,那一切便简单明了,只待申请人将车辆交由法院扣押,便可以按照程序办理。可没想到,在承办人要求李文把车辆交由法院扣押时,李文却推三阻四,拒不配合执行。

“虽然车辆的抵押权人属于你,但是把车交由法院扣押,你后续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沟通中,考虑到申请人或许有所担忧,承办人耐心向李文释法说理,可李文却总是找借口,迟迟不肯将车辆送到法院。

“现在,这车是被法院查封的涉案车辆,若拒不交出,法院将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在明白拒不配合执行将可能受到处罚后,李文终于同意将车移交法院,案件执行顺利进入下一流程。

法官提醒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能否顺利执结,不仅取决于法院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措施,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协助、配合。

作为申请执行人,法院的一切执行活动均是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有提供线索、积极主动配合的义务。因此,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希望申请人能理解、支持和配合,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配合法院开展执行活动。

同时,其他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当积极履行法院要求的协助执行义务,如拒不配合执行,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惩戒。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