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甸法院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两面锦旗,“执政为民、严格执法”“雷厉风行、责任担当不忘初心、执法为民”对寻甸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满的认可和感谢。
被执行人罗某,原属国企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不依法正当履职,以侵吞、骗取等手段,将公司财产1683万余元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且处罚金220万元,对其贪污财产应依法予以追缴,退赔给受害公司。
除其主动退赔305万外,仍有1300多万未退赔到位。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立即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经查询及债权人提供线索证实,被执行人财产分布在不同地方,有省外甚至国外,执行程序复杂,财产处置困难重重。执行员认真梳理案情、逐步分析执行流程难点,科学制定“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财产处置步骤,提升执行到位效率,保障受害公司资金实控效益。目前实际到位现金1728396.8元,以物抵债到账4037986.2元,总计到位5766380元。剩余部分本院执行局将继续追缴退赔。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一直以来,寻甸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司法的全过程,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用更优、更细、更便捷的举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抓前端、治未病”,加强法治宣传,送法入企。用好用活“普法强基”工作机制,狠抓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入户入企工作,院、庭长定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大课堂,为企业、职工等送去与其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且融入真实案例,深入浅出,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者、职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精选典型案例,深入田间地头,矿区车间巡回审理,让人民群众近距离走进庭审,加强与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采取多走访、多调研、多联动的形式,贴近纠纷发生源头,厘清矛盾的历史经纬、是非曲直,以“溯源化解”的方式推动“诉源治理”,减少涉诉案件。
三、加强“立审执”相统一,优化流程按下“快捷键”。以法治效果为根基,以社会效果为抓手。对法律关系清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执,缩短涉企纠纷发生到债权兑现的周期,保障申请企业的合法债权,缓解“后疫情时代”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困难,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寻甸法院将始终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导向,聚焦打造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公平经营,切实维护企业、员工、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以能动司法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