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呈贡法院民二庭法官 李德江
如我在诉、换位思考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近期,我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看着当事人从怨气满满走进法院,到和和气气走出法院,我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酒店转让协议》,约定李某将名下的酒店转让给王某进行经营收益,李某配合帮助王某办理相关经营证件。后续因为双方对酒店经营期间的收益分配产生了分歧,王某认为李某没有履行合同中的约定,故诉至法院主张权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都较为激动,在各自的利益分配主张中,双方都表示不愿再让一步。
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因情绪上头而丧失理性判断,因置气而不愿表露调解意向,错失进行和气调解的机会。庭审结束后,我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沟通,听取双方的意见,以中立的态度努力协助双方当事人找到利益分配争议中的平衡点,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原告当场将其占有的店铺账本归还被告,被告当场将调解协议中达成一致的应付款项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双方因酒店转让产生的纠纷就此化解,并在法庭中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