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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8718号判决公告
作者:环资庭  发布时间:2023-08-22 14:35:05 打印 字号: | |

昆明伊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晓晶与云南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昆明伊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2023)云01民终8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22)云0114民初4768号民事判决;二、由被上诉人云南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杨晓晶退还购房款113120.65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11月1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三、驳回上诉人杨晓晶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352元,由被上诉人云南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52元,由上诉人杨晓晶负担1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8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