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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普法宣传进集市,烟火气里话环保
  发布时间:2023-08-16 10:15:57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巩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氛围,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晋宁区人民法院干警组成普法小队,来到晋宁区昆阳街道办“烟火气”最浓的南门农贸市场,向赶集的群众发放《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手册》,并现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宣传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收纳了5例晋宁法院办结的案例,分别为“植树造福社会,滥伐身陷囹圄”“点火烧蜜蜂,1年有期徒刑”“支网逮鸟……刑!”“撒网捕鱼,收获是鱼还是刑?”“烂菜叶能不能随便倾倒?”,让群众对身边部分常见的涉生态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本次活动,共计向群众发放宣传册近500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晋宁法院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持续推动人居环境改善,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晋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