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首个全国生态日,昆明法院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6 09:18:51 打印 字号: | |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今天是第一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昆明法院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安宁法院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安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羊角村社区开展“阳光司法暨巡回审判”活动,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法院实际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知底线、存敬畏、强意识,帮助群众提高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8月15日,恰逢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的“街子天”,安宁法院干警到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干警向来往的市民宣讲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及设立意义,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议市民“从我做起”,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晋宁法院

晋宁法院干警组成普法小队,来到晋宁区昆阳街道办“烟火气”最浓的南门农贸市场,向赶集的群众发放《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手册》,并现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宣传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收纳了5例晋宁法院办结的案例,分别为“植树造福社会,滥伐身陷囹圄”“点火烧蜜蜂,获刑1年”“支网逮鸟……刑!”“撒网捕鱼,收获是鱼还是刑?”“烂菜叶能不能随便倾倒?”,让群众对身边常见的涉生态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本次活动发放宣传册近500册,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树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寻甸法院

寻甸法院联合寻甸县检察院、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8·15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法官干警们来到牛栏江河段进行增殖放流,以替代性修复方式对审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当日放流高背鲫鱼苗25000余尾。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解生态日设立意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发放宣传手册。

让我们行动起来

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

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来源:安宁法院、晋宁法院、寻甸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