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对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规范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作出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四支部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党建引领诉讼服务”,进一步推行诉前委托鉴定,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在传统的诉讼程序中,案件只有等到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后才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从而拉长审理周期,或者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单方委托鉴定,但由于鉴定机构资质不足、鉴定事项不准确等原因,有可能在进入诉讼后又需要重新鉴定,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时间成本。
人民法院在诉前阶段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不仅缩短了诉讼周期,解决了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的困境,还可以通过诉前阶段的鉴定便于当事人确定诉讼请求、评估诉讼风险,从而促使双方达成诉前调解,推动案件繁简分流。
今年4月开始,西山法院就已经将所有案件的鉴定委托工作提前到了诉前阶段,依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进行诉前鉴定。
目前,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昆明市执业的鉴定机构有473家,鉴定项目涉及文书鉴定、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法医物证、资产评估等。
下一步,西山法院四支部将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推行诉前委托鉴定的诉讼服务新举措,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