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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手记】调解,不仅仅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11 17:04:51 打印 字号: | |

撰写:安宁法院八街法庭 马璇


自踏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刻,我被赋予了法官助理的角色定位。作为一名新手菜鸟,我迎来了“兵荒马乱”的过渡期,努力学着如何快速适应新环境,承担起法官助理的职责。在法律文书送达的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我被推动着一步步成长,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8月初,一个普通而繁忙的工作日,我计划协助法官办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案件标的额为1万元,金额虽不大,但办理和解决过程远比想象中的复杂。

首先,被告的法律文书送达就遇到了困难。案件立案后,法院通过多种方式将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最终均石沉大海。

我和法官想了很多办法,经过多种尝试,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第一关过了,又迎来了第二关。经过各种方式的沟通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我本以为双方到庭确定细节就可以调解成功时,问题又来了。

由于当事人双方现在的工作、生活地都不在安宁辖区,并且当事人之间距离也不近,要抽出双方都可以的时间到法院并不容易,我协调了很久都无法实现。

和法官说了情况以后,法官没有丝毫犹豫便和我说:“那我们就去找他们!”于是,我们开始了一场近一百公里的调解之路。

约好时间,我们驱车先后到达双方所在地。现场没有桌椅板凳、没有办公设备,我和法官就在路边为他们析案释法,沟通双方的平衡点。条件虽然简陋,但结果却是好的,最终双方都在车头上签好了调解协议。调解完成,我们又得马不停蹄地赶回法庭。

回法庭的路上,我忍不住在想,为了一个一万多块钱的案子,来回跑两百公里,这样做值得吗?当看到当事人达成和解,相互释然的表情时,我想这就是法官用实际行动给我的一个答案。

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当事人的权益更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能够妥善有效地一次性化解纠纷,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法院的调解地点既可以在办公室,也可以在警车里,更可以在任何通往公平正义的路上。

 
来源:安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