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龙法官和金所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的深入调查和全力调解,解决了困扰我十二年的‘老大难’问题!”
近日,羊街镇退休教师杨某林来到寻甸县人民法院金所法庭,执意将一面锦旗及一封承载着满满肯定与感动的手写感谢信送到法官龙正勇手中,以此表达对金所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的诚挚感谢。
杨某林是龙正勇承办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的当事人,自2013年与其弟媳张某仙因去世老人的土地及房产等遗产继承问题多次发生纠纷,经当地村委会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杨某林继承管理其母亲承包土地中的其中六块,其余土地及房产均由张某仙继承。由于土地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有较大出入等诸多原因,双方又多次发生纠纷,杨某林分别以返还原物、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合同纠纷等事由多次诉至寻甸法院。
为从根源上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先查阅以往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又询问当地村干部以往处理结果,还向村民调查走访。做完前期准备工作后,承办法官先后对双方当事人先后进行了沟通工作。
调解当日,承办法官团队邀请当地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参与调解。案件承办人员首先对分散的六块土地进行了踏勘,发现确有两块经村委会调解由杨某林继承管理的土地被张某仙租给了别人耕种,且其中一块的地埂已被挖掉,使得该块地并入了张某仙的另一块地中。在现场调查后,办案人员与村干部统一了意见,地界以现场遗留的原有分界为准,不以原本就登记不实的面积为据。
调解过程中双方虽因多年积怨不时爆发剧烈争吵,但经在场人员的不断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与当地村委会一道重新勘定双方的土地边界,由张某仙把两块诉争土地全部归还给杨某林,张某仙原继承的地块和房产均不变,今后双方都不得再为老人的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
在众人的见证下,承办法官亲自挥锄重新定界,在双方的土地交界处埋上界石,以期双方长期遵守,互不侵害。至此,困扰了双方当事人十二年之久的土地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鲜红的锦旗、手写的感谢信,不仅是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工作的肯定,还是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体现。
下一步,金所法庭法官干警将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重点领域,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解纷,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内社会安定有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