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官渡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成功调解六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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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9年4月,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与被告江西某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约定被告江西某公司将公路改造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原告张某等六人受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雇用在该工程项目上提供劳务。2020年8月,由于前述合同约定的劳务未按期完工,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与被告江西某公司就款项收付及合同展期签订了《补充协议》,并约定由被告江西某公司先对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雇用的工人代付劳务费。
因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未支付完毕劳务费用,2021年分别向六名原告出具《欠条》。但之后六名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一直未支付劳务费。六名农民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到庭解决纠纷,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表示不愿意调解,称并非自己不愿意支付工资,而是因为另一被告江西某公司没有支付其工程款。得知原因后,法官迅速联系另一被告江西某公司,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为尽快帮助六名农民工讨薪,决定立即将相关应诉材料邮寄到被告江西某公司地址,这才与其取得联系。
为顺利推进案件进展,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法官当即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江西某公司欠付云南某劳务公司的工程款判决已经生效,法官一边告知被告江西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一边帮助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分析利弊,向其释明拒不支付劳务费、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风险。
调解中,法官从法律、情理等多层面多方位进行辨法析理、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于七日之内支付六原告劳务费合计30万元。
案件调解结束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了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嘱咐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一定要按期付清农民工劳务费用,否则届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将会对所涉款项强制执行。被告江西某公司表示,一定将工程款付清给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被告云南某劳务公司亦表示会按时支付工人劳务款项。
民生无小事,解决欠薪问题不仅与群众生计休戚相关,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官渡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探索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机制建设,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后,官渡法院将持续加强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深入辖区企业、工地及农民工聚集区域,积极宣传引导企业及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以加快辖区农民工权益问题的解决,促进辖区用工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