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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秋天的第一个收获,是两面锦旗带来的双倍肯定!
  发布时间:2023-08-09 16:15:41 打印 字号: | |

撰稿:李子欣 行政庭法官,方玭 书记员


“李法官,大厅有人找,你有时间赶快下来!”接到电话,我颇为疑惑,以为当事人有什么需求,便赶紧和书记员来到法院大厅。

结果,我刚走进大厅,就有两人手拿两面锦旗,快步迎了上来,还没看清两人的模样,我和方玭书记员的手就被紧紧握住。“谢谢李法官,谢谢方书记员,你们可真是帮我们解决了一件大事、难事!”,面前的两人不停地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我仔细一看,原来面前这两位当事人是我刚办理完成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其中,王洋(化名)为被告昆明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案中,原告大卫(化名,某外企公司法定代表人)起诉A公司收货后未按期付款。在收到案件后,我第一时间联系了A公司,但A公司认为该外企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其间,双方就如何付款和如何履行质保服务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经过沟通,我了解到两家公司合作良久,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维护日后双方的合作关系,我邀请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法院,希望双方面对面沟通,通过调解快速、平和、有效地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均衡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准确判断当事人迫切的需求,通过背对背的交谈和面对面的沟通,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经过一下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初步形成了调解合意。

为促进案结事了,次日,我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相约”法院。终于,在进一步沟通调解后,双方各退一步,被告方当庭支付了原告方部分未付货款,原告方也相应的变更了诉讼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向,一起僵持不下的合同纠纷案件就此圆满化解。

矛盾化解后,双方当事人在商场上“轻装上阵”,更加专心地经营好各自的公司。看到这样的结果,我很高兴。

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是,案件办理完结后,我和书记员会收到这样一份惊喜。看着这两面锦旗,我深知这其中“写”的是荣誉,“接”的是责任

回到办公室,方玭书记员仍难掩激动的心情:“李哥,这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收到当事人送的锦旗,我真的太感动了!很感谢当事人对我工作的肯定,热情的对待每位当事人,并立足于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这其实是我应该做的。”

我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说道:“案件的成功调解,本就不是一个人功劳,而是整个团队中每个人的认真负责与努力,才最终交出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答卷。”

两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我们的赞许和认可,也是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信任和期待,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和鼓励。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更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的点点滴滴中。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