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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10万元凑齐了!”
  发布时间:2023-08-09 16:12:44 打印 字号: | |

“你还真把钱带来了

“说好的事情,我们一定尽力办到

在法庭上堆积如山的证据很常见但堆放一捆比砖头大的现金却很少见现金是原告赔偿给被告的就更少见了让我们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昆明市安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原告当场支付被告10万元现金。至此,持续近3年的案件就此了结。

2019年10月,李某在某建设公司承包工程的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做工期间因工受伤致使左足小趾骨骨折。后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

李某向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某建设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5万余元。

经仲裁裁决,某建设公司支付李某工伤保险待遇12万余元。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安宁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无需支付李某工伤保险待遇。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情。本案中,某建设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包工头张某,张某承包木工劳务后雇用李某在工地上做工。李某与某建设公司虽无劳动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某建设公司应当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

经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双方有了初步的调解意愿,李某同意某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其10万元了结此事,而某建设公司表示会尽力筹钱,尽快达成调解。

开庭当日,某建设公司带着一捆10万元的现金来到庭审现场。在法庭的组织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10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李某。

无论案件大小,效率与公正都是人民群众所期盼的。该案中,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积极地履行了付款义务。案件的现场履行,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为当事人降低诉累,减少诉讼成本。

一直以来,安宁市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发挥协同优势,促进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判向源头防控延伸,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安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