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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协助异地法院执行,依法拘留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4: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法院发来协助执行申请,称该院一案被执行人居住在晋宁辖区,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希望晋宁法院协助查找并对该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接到协助执行申请后,晋宁法院立即抽调3名精兵强将和1辆警车组成团队,协助开展执行工作。经了解,目标被执行人未实际居住在晋宁辖区,而是居住在昆明市呈贡区某地。于是,执行干警马上更换目标地点。到达现场后,因被执行人外出未归,执行干警在附近蹲守了5个多小时,最终于当晚9点余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

时间已晚,为尽快办完司法拘留相关手续,晋宁法院干警协助将被执行人拘传到距离事发地最近的官渡区法院执行局,在方城、官渡、晋宁三家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于当夜成功移送拘留所,这条来自1700多公里外的协助执行申请妥善办结。

异地协助执行是解决跨地区案件执行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利用司法资源的有效举措。晋宁法院始终贯彻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协助执行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不断加强与兄弟法院的跨区域沟通交流、司法协作,共同致力于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

 
来源:晋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