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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遗嘱继承难实现,法院调解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3-07-31 14:36: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帮助85岁高龄的继承人解决了生活困难。

杨某与董某为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了董甲、董乙、董丙和董丁四个子女,董某在世时订立遗嘱明确约定,自己的死亡抚恤金归杨某所有,但是考虑到杨某年事已高,抚恤金交由女儿董甲代为保管,杨某百年后不论抚恤金剩余多少都由四个子女平分。董某过世后,女儿董甲按照遗嘱约定领取了抚恤金20余万元,并一直保管至今。现原告杨某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董甲向其支付抚恤金,并分割董某的退休金1万余元。

原告杨某诉称自己因年迈身患疾病需要治疗,生活有特殊困难,为此多次向被告董甲提出归还代为保管的抚恤金,被告都予以拒绝。被告董甲则称抚恤金支配权属于四个子女,原告杨某每月领取的退休金足够其日常开销。被告董丁称,原告杨某身患多种疾病需要服药,医疗开支较大,并且多年来杨某一直跟随其生活,需要租房共同居住,生活比较困难。

了解到当事人各方的情况后,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董甲终于理解了母亲杨某的困境,愿意从代为保管的抚恤金中每月支付4000元给母亲杨某,如果杨某百年后还有剩余款项,再由四个子女平分。

最终,双方都认可了调解方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起因遗嘱继承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杨某的晚年生活得以保障。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