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寻甸县人民法院柯渡法庭接到原告唐某伟的电话称其与堂弟唐某辉相邻纠纷一案,由于双方矛盾积怨较深,不时总会因此发生争吵,希望法庭能够到现场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接到当事人诉求后,柯渡法庭迅速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到达案件争议地点进行现场调解。
到达争议地点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都较为激动,法官便选择化身为一位“倾听者”,耐心地倾听了原被告的诉求。经过了解,本案争议的核心为被告唐某辉在原告唐某伟家后墙处搭建了彩钢瓦房后,雨水便顺房檐冲刷到原告家的后墙墙体处,导致墙体存在被浸透的隐患,但被告唐某辉也担心拆除彩钢瓦房后将会造成一笔不小的损失。
法官在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担忧后,一方面以彼此的亲情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进行悉心的释法说理。最终,成功找到了争议的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唐某辉在2023年7月23日前对其所搭建的彩钢瓦房进行整改,确保滴水不再冲刷到原告唐某伟家房屋的后墙墙体上”。
达成共识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便齐头并进,把争议现场当作调解室,一边撰写调解协议,另一边则制作司法确认所需的材料。看到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后,法官才安心的带领法庭干警离开了争议现场。
人民法庭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柯渡法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与派出所、司法所形成强劲合力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