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413号
云南官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滇豫经贸有限公司、云南多马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施志猛、杨祥:
本院受理原告杨琼芬诉被告云南官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滇豫经贸有限公司、云南多马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施志猛、杨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杨琼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撤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执异622号执行裁定书;2.请求判令撤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执1469号执行公告关于“责令上述房产实际使用人(承租人)自本公告发出后15日内迁出,若未按期迁出本院将依法处置”的公告内容;3. 请求判令对广福小区二期15幢3单元1202号房屋带租拍卖,并在拍卖公告中依法披露原告对房屋的基本租赁信息;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