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关系融洽和谐的亲姑侄,却因为一套房闹上了法院,最后竟在法庭上抱头痛哭,到底是怎么回事?
2000年,小刘(化名)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昆明A小区内一套房屋,总面积220余平,落户在小刘名下。2007年小刘一家另购置了一套房屋居住,因此,A小区的房屋便空置了下来。不久后,小刘的姑姑一家从老家来到昆明,因为姑姑和父亲的关系非常好,考虑到自家有套闲置的房子没人居住,小刘父亲二话不说,就让姑姑一家暂时居住在A小区的房屋。没想到,这一住,便住了10多年。期间,父亲口头承诺以80万的价格将A小区房屋卖给姑姑。
2016年,小刘父亲突发疾病,住院期间姑姑一家尽心尽力照顾父亲,虽然父亲最后还是不幸离世,但小刘非常感激姑姑一家的帮助,也在姑姑的鼓励下,度过了父亲去世这段艰难时光。
尽管姑姑一家迟迟未向小刘一家支付房屋款项,但小刘想着都是一家人,也并未催促。可他没想到,不幸的故事又再一次上演。
小刘的父亲去世后,其母亲也不幸得了重病。“母亲住院期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医院昼夜陪护,而父亲住院期间姑姑一家人却无微不至的照顾,而现在却只有自己......”想到这里,小刘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
不堪重负的小刘为了拿回房子给母亲治病,多次与姑姑一家协商,但当时承诺好的买房款却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小刘将姑姑一家起诉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我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为了家庭的和睦、亲情的延续,希望可以一起解决矛盾,消除隔阂”。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小刘姑侄俩仍然感情深厚,决定以调解的方式,让这对姑侄敞开心扉,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在承办法官耐心劝说下,小刘和姑姑逐渐打开了心结。
小刘表示将此事闹到法院也是有苦衷。从小姑姑一直照顾自己,父亲生病时,姑姑一家也尽心尽力帮忙,自己特别感激。但是自从母亲生病,姑姑因为和母亲有矛盾所以没出现过一次,现在自己压力特别大,既要照顾母亲还要筹集医疗费用,虽然房子现在市值160余万,但是只要姑姑一家支付100万就可以了。
听到这里,姑姑也潸然泪下,理解了侄子的辛苦和压力。并表示将小刘之前向其借的10万元抵作房款,剩下的90万会尽快支付给小刘。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剩余90万元房款将分期支付给小刘。
和解后,姑侄俩终于冰释前嫌。“姑姑,我特别想念爸爸,也特别怀念和姑姑在一起的日子”。小刘的一番话,触动了姑姑的心弦,双方在法庭内相拥而泣。“我们始终是一家人,割不断的亲情,斩不断的血缘”。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长期居住也不能视为不动产的权利人。
在将房屋借给他人时,为了保障自己权益,最好签订相关证明协议,避免后期纠纷。同时,作为借房的一方,更应秉持诚信原则,如非但不感念他人的慷慨相助,反而欲将房屋占为己有,只会破坏亲情关系和亲人之间的互相信任。